最新政策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100元降为每证 80元。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收费标准:
(1)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二次有效签注由每件40元降为每件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50元降为每件120元;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0元降为每件160元;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300元降为每件24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办理条件
1、和县居民
2、在和县地区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安徽省户籍常住居民并符合以下条件者:
(1)在和县地区从事商务、劳务等合法活动人员;
(2)在和县地区就读的在校学生;
(3)投靠和县地区直系亲属人员。
3、须本人到场提交申请材料并接受有关询问
4、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办理材料
(一)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
(二)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同时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口库照片。
(三)特殊情形:
1、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所有监护人(父母双方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意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应提交其监护人委托书,并提交所有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的除外;16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非和县籍市外安徽省常住户口人员办证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近期免冠2寸白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证件照片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回执。
(2)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但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集人口库照片。
(3)提交由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6个月以上的证明(含居住证、暂住证)。但下列人员除外,另行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Ⅰ、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提交工作单位证明及工作证复印件
Ⅱ、其他就业人员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Ⅲ、在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习的学生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学习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Ⅳ、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复印件要求:A4纸张,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8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领取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1)港澳通行证的申请不超过10个工作日签发
(2)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的5个工作日签发。
2、办理费用
往来港澳通行证: 80元/证
签注:
1.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二次有效签注30元/件;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80元/件;
2.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件;
3.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元/件;
4.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效签注240元/件;
办理地点及时间
户籍所在地出入境办证大厅
和县公安局
办理地址:和县历阳镇和州路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窗口
联系电话:0555-5312292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